·多人被授權執(zhí)行同一項任務時,每位工作人員都必須親自執(zhí)行自己的上鎖掛牌程序,而不是將希望寄予他人。
·永不授權他人移除你的上鎖掛牌裝置。
·只對已經完成上鎖掛牌安全裝置的設備進行操作。
·當你進行交接班時,絕不能擅自解除原先的上鎖掛牌裝置,必須等到下一位接班人員按照要求進行上饋掛牌,才能解除原先的上鎖掛牌。同時,新的接班人員必須重新確認上鎖掛牌是否安全可靠,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。
·絕不要把你的安全寄托在別人的上鎖掛牌上,永遠記住用你自己的鎖具保護自身的安全。
·使用正確的鎖具,例如:要鎖定的是3英寸的管道閘調,面你現有的是一只5英寸到6.5英寸的閘閥安全鎖具,請不要圖省事使用并不匹配的鎖具,應立即去取正確尺寸的鎖具。
·確保你的上鎖掛牌裝置能夠抵御其所在的環(huán)境,如湖濕、腐蝕性等,否則將失去應有的效果。
·鎖具和掛牌需要結合使用,而不能相互替代。
·自1990年1月2日起,不論何時進行機器設備的更換、大修,改造或革新,也不論何時安裝新的機器設備,用于該機器設備的能量隔高裝置都應在設計上能夠采用上鎖裝置。
·經營者應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檢驗能力控制規(guī)程,確保本標準的規(guī)程和要求得以執(zhí)行,并應由授權員工執(zhí)行定期檢驗,而非由執(zhí)行能量控制規(guī)程的人員進行檢驗。
·如果存在存儲能量重新積蓄至危險水平的可能性,應繼續(xù)對隔離狀態(tài)進行驗證,直到維修或者維護完成,或此種可能性不再存在。
·任何時候當外部維修人員參與本范圍內的維修活動時,現場經營者和外部經營者應相互告知各自的上鎖或掛牌規(guī)程。